• 05
    2024.07
    05
    2024.07

    软件侵权纠纷,原告不提供源码,最高院:侵权仍成立

    裁判文书摘要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案号(2022)湘01知民初367号二审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148号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北京六趣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结果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1知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二、长沙掌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六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三、驳回北京六趣网...

  • 27
    2024.06
    27
    2024.06

    被告方以GPL传染性抗辩,最高院:不成立!

    (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案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入选2024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案情介绍和100件典型案例》,同时2月18日的《人民法院报》以“这份判决给软件开发者吃了定心丸”为标题对该案进行了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为,“该案判决...对软件开发者普遍关心的开源软件与软件开发者著作权权利边界问题、违反开源软件协议与侵害...

  • 03
    2024.04
    03
    2024.04

    软件公司以“合法渠道购买”抗辩,最高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文书摘要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案号(2023)鄂01知民初43号二审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019号一审认定事实被诉侵权网站系武汉龟兔公司委托他人建设而成。。。。。。武汉龟兔公司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仍应承担米拓公司为制止其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二审判决结果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 01知民初 43 号民事判决;二、武汉龟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 24
    2023.11
    24
    2023.11

    拼多多销售迈达斯midasSoilWorks等软件,被判赔偿损失

    裁判文书摘要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号(2023)浙02知民初166号判决结果一、被告赵松松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北京迈达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软著登字第5570366、5939536、6826966、6852641、7391314、7382498号)的软件的行为;二、被告赵松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迈达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15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迈达斯...

  • 14
    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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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

    最高法:侵权软件数量乘以正版软件售价可以认定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裁判文书摘要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案号(2018)粤73民初1099号二审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号一审判决结果一、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涉案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二、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0万元;三、驳回西门子产...

  • 06
    2023.03
    06
    2023.03

    破解销售微擎、人人商城盗版软件构成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2018年1月起,黄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某科技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利用批量替换软件,将正版微擎商业版软件内有关“微擎团队”的文件全部替换为“新睿社区”的文件,将软件服务器的网址更换为“新睿社区”的服务器网址,从而对正版微擎软件进行破解,并每次在正版微擎软件更新后,用同样手法获得与正版软件同期更新的盗版“微擎商业版”软件,另外,黄某某还将从他处购买的基于“微擎商业版”开发的“人人商城”盗版软件,用上述方法更改为自己“新睿社区人人商城”盗版软件,后将上述盗版“微擎商业版”软件、“人人商城”软件,以每个人民币150元的价格放到其运营的网站上出售从中牟利。...

  • 20
    2022.12
    20
    2022.12

    建站公司未经许可去除米拓公司版权标识,最高法:赔偿2万+赔礼道歉!

    “免费”属于米拓公司放弃其获取报酬的权利而不涉及署名权,不能视为米拓公司放弃了署名权等人身权利。昆山头条公司关于米拓公司“免费”的宣传用语即视为米拓公司同意免费许可用户商业使用且可以去除版权标识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09
    2022.12
    09
    2022.12

    免费使用MetInfo建站删除版权标识,被判在知识产权报赔礼道歉1个月

    北京阳光麦康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发表为期一个月的声明向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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